为规范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我厅发布了《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项目审核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晋商贸便〔2021〕82号),公开征集期内共有1家机构报名。经评审,拟选择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第三方机构。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外贸处反映情况。
地址:太原市龙盛街15号山西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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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