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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扩大对进口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保障措施涉案产品范围

时间:2025-09-1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8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应印尼行业协会The Indonesia Olefin, Aromatic, and Plastics Industry Association/INAPLAS于2025年4月15日提交的申请,印尼扩大对进口线性低密度聚乙烯(Polyethylene containing 5% or less alpha-olefin monomers, in other than liquid/paste form)保障措施涉案产品范围,增加印尼税号3901.40.00项下的比重小于0.94的乙烯-α-烯烃共聚物(Ethylene-alpha-olefin copolymers, having a specific gravity of less than 0.94)。

  利益相关方可提交相关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联系方式:

  THE INDONESIAN SAFEGUARDS COMMITTEE

  Komite Pengamanan Perdagangan Indonesia (KPPI)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I, 5th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62-21) 385 7758

  邮箱:kppi@kemendag.go.id

  2024年9月9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为α-烯烃单体含量不超过5%的非液态/糊状聚乙烯,涉及印尼税号3901.10.92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IDN44S1.pdf&Open=True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tzgg/202508/t20250814_69913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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