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泉州市中山路步行街
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的公示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要求,结合各地申报情况,拟推荐泉州市中山路步行街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省商务厅提出,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
联系人:张小良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 邮编:350003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