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5-09-1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dtgxdc/zcdt/202508/t20250827_69965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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