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2〕52号)《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商建〔2022〕31号)《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商建〔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购新车淘汰旧车”用户申报、线上线下审核、会议研究复核审定等流程,拟对首批符合我省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条件的809辆“购新车淘汰旧车”用户发放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资金,各8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至4月4日(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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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