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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食堂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1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食堂管理,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用餐人员范围

  厅机关在编人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国际投资促进中心、上合组织地方经贸研究院在厅机关工作人员,在厅机关挂职及借用人员,劳务派遣驾驶员、济南文诺图文印务有限公司、济南贸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厅机关工作人员。

  二、餐卡(门禁卡)办理流程

  (一)厅机关在编人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劳务派遣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发放餐卡(门禁卡)。新增加机关在编人员,需填写《在编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

  (二)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国际投资促进中心、上合组织地方经贸研究院、济南文诺图文印务有限公司、济南贸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厅机关工作人员需填写《其它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确认。

  (三)经组织批准,在厅机关挂职及借用人员填写《借用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一式两份,办公室、食堂各留一份),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会签后,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四)餐卡(门禁卡)补发。餐卡(门禁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由本人填写《餐卡(门禁卡)补发申请表》,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补办。

  (五)餐卡(门禁卡)退还。持有餐卡(门禁卡)人员退休、辞职、挂职及借用人员工作期满等,应将餐卡(门禁卡)退还办公室。

  (六)餐卡余额(押金)退还。持有餐卡(门禁卡)人员退休、辞职、挂职及借用人员工作期满等,餐卡自动关闭,餐卡余额(押金)请及时到厅机关食堂办理退还。如继续在厅机关挂职及借用工作,需重新填写《借用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

  (七)餐卡(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严禁外借。

  三、直属单位用餐管理

  (一)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在厅机关用餐人员按月、按次结算,根据每个月用餐次数,于次月5日结算。

  (二)其他直属单位来济南出差人员,如需在厅机关食堂用餐,按次结算。

  四、用餐预定与无卡用餐登记

  为科学统计每餐就餐人数,避免造成浪费或备餐不足,请按规定通过“山东商务之家”微信小程序进行用餐预定,晚餐原则上无预定不就餐。用餐时如未带餐卡,请使用“山东商务之家”小程序(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用餐登记,禁止手工记账。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山东商务之家”微信小程序使用方法

   2. 在编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

  3. 借用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

  4. 其它工作人员餐卡(门禁卡)申请表

  5. 餐卡(门禁卡)补发申请表

  

  

  

   办 公 室

   2022年8月31日

  附件.doc

  

  


原文链接: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2/8/31/art_16257_10311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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