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时间:2022-12-11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商务厅梳理了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对于清单内具备“免提交”条件的证照证明,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再提供。
附件:省商务厅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2/9/8/art_16257_1030959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