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政策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指南和流程》(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73号(邮编150040)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ljswtsczxc@163.com。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0日
附件: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指南和流程(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