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2日至23日、6月27日至7月1日,我省南平市等地区先后迎来多次叠加强降雨,南平市有多个县(市、区)的商贸企业受灾情况严重。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6〕55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商贸重点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通知》(闽商务〔2021〕125号)要求,以及南平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申请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报告》(南商务〔2021〕115号),经商省财政厅和厅财务部门,为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和副食品基地企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提出灾后重建资金安排初步意见:
一、受灾情况。5月22日至23日、6月27日至7月1日,南平市多个县(市、区)因遭受多次叠加暴雨灾害,涉及6个县(市、区)商贸企业受灾严重。经统计,南平市申报商贸重点企业受灾18家,其中,省级副食品基地11家,重点商贸企业7家。共计实际经济损失约1258.7万元(见附件1)。
二、安排原则。一是拟采取项目分配法下达。以南平市申报灾情数据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按实际受损额的30%比例安排(详见附件1)。二是突出重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13号)要求,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用于商贸流通企业。重点安排商贸企业、副食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三、安排方案。根据上述原则,综合南平市申报受灾情况和救灾补助资金规模,对受灾损失严重的建阳、邵武等县(市、区)予以补助377.5万元,并与财政厅联合下发(详见附件1)。
四、说明
1.南平市申报材料于9月份收到。今年第9号台风“卢碧”在我省造成福州市部份商贸企业受灾,福州市局电话报告至少有2家重点商贸企业受灾严重。经过我处多次提醒报送有关材料,福州市商务局至今还没有完善有关申报材料。而财务部门提醒我处,要尽快完成申报工作程序。由于目前已进入11月中旬,故先将南平市受灾补助拨付下去。
2.经查验,南平市申报重点商贸企业受灾18家无信用惩戒记录。
3.南平市申报重点商贸企业受灾19家,其中,省级副食品基地11家,重点商贸企业8家。经审核,商贸企业8家中有1家不符合申报条件。原因:邵武市亚馨禽蛋店申报的灾情与本门店经营范围内容不同。南平市申报重点商贸企业受灾只有18家符合申报补助条件。
建议:根据(闽商务市场〔2016〕55号)和(闽商务〔2021〕125号)要求,对南平市受灾损失严重的建阳、邵武等县(市、区)18家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商贸企业予以补助,共计377.5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省商务厅。
联系方式:
1.驻厅纪检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4层
2.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591-87753731
传 真:0591-87270270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5层
3.财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152
传 真:0591-87841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0层
4.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电话:0591-88522859
传真:0591-87839062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3层
附件:1.2021年商贸重点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1年商贸重点企业灾后重建申报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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