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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2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22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青洽会”)将于2021年7月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为充分利用青洽会平台,加强青宁两省区经贸合作,推动我区优质产品拓展周边省区市场,促进我区国内贸易稳定增长,现将组织参加青洽会暨“宁夏优品西宁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青洽会由中国侨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青海省人民政府、香港工会联合会共同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承办。本届青洽会展馆设主会场展馆和分会场展馆,主会场展馆设在青海国际会展中心,展示面积5万平方米,主会场展馆由青海综合馆、生态经济馆、循环经济发展馆、数字经济发展馆、飞地经济发展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馆、投资促进馆、地区发展馆、主题城市馆和商品展销馆等部分组成。展会活动期间,还将举办青海生态经济发展论坛、绿色循环经济创新发展论坛、中国(青海)锂产业及动力电池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3日—26日,共4天。

  地点:主会场设在青海省西宁市,分会场设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宁夏展团展位位于主会场A馆T7,展位面积180平方米。

  三、参会组展范围

  (一)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商务(经合)部门相关负责人。

  (二)针对周边市场特点,遴选30家优质消费品企业参展。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宁夏展区进行特装布展,特装展费用由自治区商务厅承担;为支持我区企业开拓市场,助推“宁夏优品全国行”,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二)人员费用。参展期间参展人员的吃、住、行等有关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做好参会参展宣传组织工作,重点聚焦九大产业,各推荐5家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参展。

  (二)企业参展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报名企业的《参展申请表》(见附件),收集企业简介、产品图片、参展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上报我厅。我厅将对各市上报的企业进行逐一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回复审核情况。

  (三)参展企业须按青洽会组委会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联系 人: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刘慧

  联系电话:0951-5960716  17795100658

  

  附   件:1.参展申请表

           2.第22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指南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xwzx_274/tzgg/202106/t20210604_2874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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