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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兰洽会”)将于2021年7月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为充分利用兰洽会平台,加强甘宁两省区经贸合作,推动我区优质产品拓展周边省区市场,促进我区国内贸易稳定增长,现将组织参加兰洽会暨“宁夏优品兰州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兰洽会由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对外经贸往来的重要桥梁和经贸合作平台。本届兰洽会展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举办,线下主展馆设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1号),展览面积约5.4万平方米,围绕国际交流、区域合作、特色产业、科技创新、服务贸易、消费促进等内容设置6个展区。展会活动期间,还将开展举办2021采购商大会暨特色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第三届陇上养生美食博览等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8日—12日,共5天。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宁夏展团展位为3号展厅QF-13,展位面积150平方米。

  三、参会组展范围

  (一)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商务(经合)部门相关负责人。

  (二)针对周边市场特点,遴选25家优质消费品企业参展。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宁夏展区进行特装布展,特装展费用由自治区商务厅承担;为支持我区企业开拓市场,助推“宁夏优品全国行”,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二)人员费用。参展期间参展人员的吃、住、行等有关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做好参会参展宣传组织工作,重点聚焦九大产业,各推荐4家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参展。

  (二)企业参展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0日,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报名企业的《参展申请表》(见附件),收集企业简介、产品图片、参展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上报我厅。我厅将对各市上报的企业进行逐一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回复审核情况。

  (三)参展企业须按兰洽会组委会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联系人: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刘慧

  联系电话:0951-5960716 、17795100658

  附  件:参展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xwzx_274/tzgg/202106/t20210604_2874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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