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0〕36号)和《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陕商发〔2020〕55号)要求,按照《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15〕51号)有关规定,镇巴县蚕歌农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完成2020年度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经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所在县、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初验后,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了实地核查和相关资料审核。现按照有关规定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8日-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13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传真或送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28号楼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9—63913896 )。
附件:陕西省2020年度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