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0﹞10号)等文件规定,在桑植县二保机动车拆解报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张家界市商务局初审上报的基础上,我厅经审查企业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和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评审,认为该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 0731-82289510
湖南省商务厅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