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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各电子商务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378号)要求,现就开展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和说明,请相关企业填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11月18日下班前报送市商务委,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应用”(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进行报送。

  二、动态调整

  商务部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确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并于12月上旬公布。自首次遴选确认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下一年起,商务部每年通过综合评价的办法,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较差的,取消示范资格;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优秀的地方推荐企业,增补为示范企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和 黄昕帆

  电话:23110542 13585802166

  传真:62751930

  邮箱:sfqy@sww.sh.gov.cn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

  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4.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附件下载:

  附件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docx

  附件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4.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docx


原文链接:http://sww.sh.gov.cn/zxxxgk/20201116/65c03e96dc404be781b5d4e94ba3a1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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