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天津市支持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专项审核结果和项目资金预算,市商务局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贸发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20日
联系电话:58665982
传真:58665729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邮编:300040
附件:2020年国际营销服务建设项目拨付明细表
上一篇: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天津市先进装备和技术进口政策宣讲会通知
京ICP备140491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