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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商外经字〔2025〕2号)要求,经各市商务局初审,相关专家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电话:0311-87801027
河北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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