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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弘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3来源: 青海省商务厅作者:佚名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青海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商建字〔2021〕27号)等文件规定,12月19日-20日,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评审工作。通过现场验收评审,青海弘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青海省商务厅反映。(0971-6303573)

  企业名称:青海弘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住    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南侧6-8号

  经营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南侧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222MABNJ67R30

  青海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t.qinghai.gov.cn/zf/fd/zc/qt/202412/t20241223_235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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