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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比选第三方机构消费大数据监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为加强全省消费运行监测,按照《四川省商务厅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要求,商务厅拟对消费大数据监测项目服务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00

  地点:四川省商务厅204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二、项目内容

  (一)每月监测消费金额总数、笔数;

  (二)每月监测商品零售和餐饮消费的总数、笔数;

  (三)每月监测休闲娱乐等场景的服务消费金额总数、笔数;

  (四)每月监测外来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行业中的累计消费情况;

  (五)根据25岁以下、25-34岁、35-44岁、45-54岁、55岁及以上等年龄画像,每月进行消费画像监测;

  (六)根据月度、季度、年度监测数据,形成简报、分析报告等。

  (七)其他相关工作。配合消费有关课题调研、文件出台、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资金预算

  预算经费不超过17.7万元人民币。

  四、参选单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3年参与过消费大数据统计监测相关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3年没有相关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五、比选程序

  (一)比选当日,所有比选单位提前半小时到并签到,现场提交比选报名表和比选项目书(要求详见附件,一式6份、密封、加盖公章),并随机抽签确定陈述顺序;

  (二)比选单位须派员到比选现场陈述及答疑;

  (三)商务厅比选小组进行评审,根据平均得分高低确定比选结果;

  (四)商务厅将比选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则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五)商务厅与中选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比选,不接受在线网络、邮寄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比选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相关费用;

  (二)参与此次比选的单位应不少于2家。如不足2家,商务厅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后另行发布比选通告;

  (三)中选机构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28-83236812

  比选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swt.sc.gov.cn/sccom/tzgg/2024/11/14/6866f8cb223c453ba6ab767a1249a5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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