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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开发和运行维护企业的通告

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有关要求,我省拟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现公开征选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开发和运行维护企业,相关要求如下。

  一、比选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开发和运行维护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比选报价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求

  (一)开发和运行维护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按要求的时间节点上线运行,并能够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有关回收主体提供填报个人及其车辆相关信息资料等服务;能够及时提供和批量导出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对收到的申请信息资料能识别、比对和初审,满足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在线审核、抽查,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和消费者修改相关信息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的需求。

  (二)配备必要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人员,及时解决申请信息资料提交和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具备相关应急方案和措施,确保平台运行平稳有序可控。

  (三)保障消费者个人隐私和相关数据信息安全。平台数据所有权归四川省商务厅所有。

  (四)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四川省商务厅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五)保障和促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其他服务。

  五、基本条件

  有意向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为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为一级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近2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四)近2年来在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营维护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开发和运行维护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并保障平台运行顺畅。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审核等相关服务。

  六、申请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相关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经验。提供2022年以来相关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的情况。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提供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开发和维护管理服务,根据相关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制度规则进行系统流程设置、参数配置,提供技术保障。

  (三)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开发的平台稳定可靠,资料整理、校对、审核及时高效,信息资料填报、提交、审核方便快捷,能够满足市(州)、县(市、区)审核、抽查需求,具备防范和阻止相关违法行为发生的手段措施。具有稳定的团队和成熟的投诉举报接收办理机制,协助妥善化解相关舆情事件。

  (四)具备较强的维护服务能力。具有承办类似工作的案例和经验,有较强的宣传推广渠道,能够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确认流程

  (一)通过四川省商务厅公众网发布公开比选通告;

  (二)申请主体参加答辩、评审;

  (三)申请主体现场陈述;

  (四)组织现场提问、答疑,并对申请主体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打分,最终得分领先的,确定为拟中选主体;

  (五)通过四川省商务厅公众网公示拟中选主体名单;

  (六)拟中选主体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选通知书,并通过四川省商务厅公众网公告中选企业名单,与中选主体签订合作协议。

  八、申报截止时间和评审会时间、地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

  请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按照上述“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5份密封的申请材料报送四川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510办公室),逾期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材料。

  (二)评审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四川省商务厅2楼204会议室。

  九、有关事项

  (一)评审会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四川省商务厅公众网。

  (二)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比选申报材料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网络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参加比选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四川省商务厅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比选材料。

  (三)中选单位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完成服务的,应书面说明情况;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退出后,将根据本次比选得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单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省商务厅资源再利用处

  联系电话:028-83236337

  四川省商务厅

  2024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swt.sc.gov.cn/sccom/tzgg/2024/9/20/f2ccf920e21b4dc19afb4d49896dc7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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