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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的公告

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来源:河北商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河北省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四类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提高补贴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现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一批消费品以旧换新信息化服务平台,现将征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平台在本次活动实施过程中分别承担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四类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的页面开发、核验消费者资格、全链条交易记录、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等配套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做好承办企业平台入驻工作,及时更新承办企业的商品目录;

  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信息与参与补贴政策进行比对,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动态记录交易、监测并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消费者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本次公开征选将分别确定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作为全省统一使用平台(其中家电类信息化平台需对接商务部全国统一平台)。

  二、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期;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二)具备较强的影响覆盖能力和完善的服务团队平台用户群体较大,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服务团队有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协助进行活动资料审核,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联合平台所有企业推广,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三)具备完善的承接能力和稳定的技术保障、运营服务能力。平台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资质。能实现补贴流程从审核、领取到返还的全流程管理。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和自研能力,能够根据活动需求,升级迭代系统,满足活动需求。

  (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补贴资格校验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重复申领补贴、恶意骗补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前述情形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入选商务部规定的8品类家电服务平台的,需配合有关技术平台开展数据对接,满足全国统一平台功能需求。

  (五)服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活动开展的全面信息情况,包括回收商品信息、交易等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具备较丰富的政府补贴类活动工作经验。平台承办过政府补贴相关活动,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提前预见和应对活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七)免费向省商务厅等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八)不得向各市确定的承办企业收取平台使用、平台入驻等与以旧换新工作开展相关的服务费用。

  (九)本次平台征选不允许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平台共同申请。

  (十)入选平台需配合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赋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查看权限。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

  (四)关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五)可以提供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相关佐证资料。

  (六)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等相关材料。

  (七)根据资质要求提供平台介绍及各项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征选程序

  (一)平台企业报送申报材料(按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四类产品分别报送)。

  (二)召开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陈述(含PPT演示)、答辩,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

  (三)入选平台建议名单经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四)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名单。

  五、材料报送

  凡有意向参与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征选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送达省商务厅流通处,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34号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311-87909032

  邮箱:hbswtltc@163.com

  河北省商务厅

  2024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wt.hebei.gov.cn/nx_html/tzwg/2024/8/1724288641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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