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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光学增白剂再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国内生产商Archroma U.S., Inc.提出的上诉,再次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Stilbenic Optical Brightening Agent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9月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1年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反倾销终裁。2012年5月10日,美国正式对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7年4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8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7年11月27日,美国第一次延长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期限。2022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美国国内没有利益相关方对此案提交回复意见,美国商务部将撤销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的反倾销措施。2023年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止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光学增白剂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mzdyzc/zwdt_551/202407/t20240716_6484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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