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协同开展追溯试点和示范工作,研究印发了《云南省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云商市〔2019〕36号),为推动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应用建设、推广追溯理念、探索追溯方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重要产品追溯法治建设日益完善,有关部门追溯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根据商务部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起下线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应用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应用程序(不含云南省中药材追溯区块链应用),省商务厅将不再接收各州、市商务局和相关企业报送追溯数据。
请各州、市商务局结合实际,妥善做好后续工作。拟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的,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