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的公示
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根据《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全面排查本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支付情况。经排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原文链接:https://commerce.ah.gov.cn/public/21711/1222065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