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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公开征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标识的启事(已截止)

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商务部立足社区商业职能,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为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进一步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标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标识(LOGO)。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承办单位:商务部研究院

  五、作品要求

  作品包括标识(LOGO)和说明材料。

  (一)标识。作品应包含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核心元素,突出便民服务特色,做到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亲和力和感染力。整体构图简约大气,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核心要义应朴实通俗、精准深刻。图像应清晰、彩色,符合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 x 1080),JPG格式。

  (二)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描述、释义,对创作理念、寓意的说明等,字数500字以内。创作者为个人的,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创作者为单位或团体的,需注明单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征集方式

  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电子邮箱为mengxiang@mofcom.gov.cn 。

  七、评审及奖励

  主办单位指导承办单位组织开展作品的征集、评选、公示。作品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征集作品的实用性、创意性和内涵为评判标准,评选结果以得分排序,统筹确定最终获选作品,并在商务部网站公示。对获选作品创作者(人员、单位或团体),我司将致函感谢。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均通过电子邮件投递且均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必须由创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被取消参选资格。

  (二)获选作品一经选定且向创作者发送感谢函后,其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创作者(人员、单位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本次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010-85093773,010-85093780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gztz/202309/20230903440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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