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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的初审,我厅决定受理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申请。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
如有异议,联系电话0898-65363737,邮箱526019838@QQ.COM。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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