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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复核整改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4-17 作者:佚名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要求,我省“附条件通过”的两个“中华老字号”品牌银苑和第一春,已按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整改。根据长沙市和常德市的初审建议,以及我厅查验核实,银苑和第一春整改到位,通过复核。

  公示期自4月15日至5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省商务厅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5月7日,请于5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湖南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731-82287079、85281214。

  附件:湖南省“中华老字号”复核情况表(2家)

  

  

  

  

  


  湖南省“中华老字号”复核情况表(2家)

  

  

  序号

  原企业名称

  原代表性

  注册商标

  现企业名称

  现代表性

  注册商标

  复核情况

  备注

  1

  长沙饮食集团长沙银苑有限公司

  银苑

  长沙饮食集团长沙银苑有限公司

  银苑

  þ通过

  ¨附条件通过

  ¨不通过

  

  2

  常德市清真第一春餐饮有限公司

  第一春

  常德市清真第一春餐饮有限公司

  第一春

  þ通过

  ¨附条件通过

  ¨不通过

  

  1.对建议直接通过复核的企业,在复核结果建议一栏中勾选“通过”。

  2.对出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情形的企业,在复核结果建议一栏中勾选“附条件通过”,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情况。同时,应按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3.对因出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关情形而建议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的企业,在复核结果建议一栏中勾选“不通过”,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情况。

  

  






原文链接: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404/t20240415_422136249024070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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