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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开选聘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3-11-24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实效,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山东省商务厅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

  一、选聘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媒体、法律职业人员、外经贸及商贸流通行业商协会和企业代表。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条例》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随时反馈群众的需求;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5.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开展监督的时间和精力。居住地在山东省辖内。

  三、聘任程序和聘期

  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实行聘期制,省商务厅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聘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对任期内表现突出者,予以适当奖励;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0日,联系电话:0531-51763266。个人简介请发送电子邮箱:sunningswt@shandong.cn。

  


原文链接: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3/11/21/art_16257_10334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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