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贵”字号商业机构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省流通品牌竞争力、影响力,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贵州特色优势产品出山出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字号商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现将开展“贵”字号商业机构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11日
二、开展“贵”字号商业机构申报
各市(州)商务局需按照“贵”字号商业机构条件,坚持“标准引领、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深入挖掘一批具有质量优良、管理先进、市场引领、社会认可的,从事日用百货、农产品及食品等批发、零售的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向省商务厅推荐申报。
(一)“贵”字号商业机构基本条件
1.在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主营业务连续经营三年(含)以上;
3.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年营收批发业1亿元以上,零售业5000万元以上,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