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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通知

时间:2023-08-1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五市、宁东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将于2023年8月23日至27日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进一步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提升我区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共赢发展,我厅将组团参加本届博览会并开展“宁夏优品长春行”展览展示活动,借助展会宣传推介宁夏产业优势,助力优质产品走出去。现将组织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23年8月23日—27日。

  地  点: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

  二、参展企业范围

  组织我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相关优势企业参展。

  三、相关费用

  (一)展位费。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宁夏展区进行特装布展,并承担场地费及特装展费用。

  (二)人员费用。参展企业人员的各项差旅费用自理。

  四、相关要求

  请五市、宁东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做好参展宣传组织工作,推荐“六新六特六优”优势企业参展,并汇总企业报送的《参展申请表》(附件2),于7月31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我厅将对报送的参展企业进一步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回复审核情况。

  联 系 人:安玉明

  联系电话:0951-5133840

  附件:1.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基本情况介绍

        2.参展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东北亚区域六国共同参与并面向全球开放的国际性综合盛会,迄今已成功举办13届,在促进东北亚区域合作新机制,推动东北亚各国高层对话和多元合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将于2023年8月23日至27日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主题为“共建东北亚,合作向未来”。展览展示总面积约7万平方米,共设置主题馆—现代装备与新能源合作馆、现代服务业馆、现代农业馆、数字经济馆、东北亚商品馆、国际商品馆、省区市合作馆、吉林馆8个展馆。届时,还将举办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开幕式暨第十二届东北亚合作高层论坛(主论坛)、第三届东北亚地方合作圆桌会议、2023(吉林)中日经济合作会议、“大图们倡议”(GTI)相关会议等国际性或国家级会议论坛活动,促进东北亚各国政府间对话与合作,推动国内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利用东北亚博览会云上一体化系统,提供在线会议、展示、推介、洽谈等丰富多样的线上服务。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xwzx_274/tzgg/202307/t20230717_422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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