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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商务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公告

时间:2023-08-19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目标要求,现将《自治区商务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主管 

   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监管主体

    1

  自治区

  商务厅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自治区政府(由自治区商务厅承办)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2

  自治区

  商务厅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自治区商务厅(由设区的市级商务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
 《拍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3

  自治区

  商务厅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自治区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条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dofcom.nx.gov.cn/xwzx_274/tzgg/202308/t20230808_422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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