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进我省汽车流通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拟开展贵州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7月20日
二、申报主体
(一)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开展经营,并按照《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商务部行业编制SB/T11144-2015)(附件1)执行经营管理。
(二)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国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