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扬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公示期间,有群众提出异议,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海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指南》(琼商建规[2020]2号)有关规定,省商务厅拟于2023年6月11日10时,在项目现场(海南省儋州市雅星镇八一老根杜鹃巷1号)组织复评复审,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和报名参加现场复评复审工作,意见收集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24时。
联系电话:0898-65330684
意见受理电子邮箱:hnswt10@hainan.gov.cn
受理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二楼201室
邮编:570203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