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商业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 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5-17 作者:佚名来源: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各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3〕293号,以下简称《通知》),西藏自治区正式启动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重点企业

  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等10部门公告2012年第3号)中重点企业的申报类别和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母公司和子公司业务类型相同且均符合申报条件的,请选择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二)申报重点项目

  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承载中华文化精髓、体现中国风格、反映时代风貌的数字文化出口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出口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系统填报

  请申报单位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http://whmy.mofcom.gov.cn,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二)打印申请表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应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材料

  申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单位应根据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向自治区宣传部、文化厅、旅发委、广电总局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后,由申报单位递交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具体所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包括:1、申请报告;2、申请表;3、原始单证复印件(应包括与申报业务相关的合同、银行收汇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等票据复印件);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提交申请承诺书。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当年审核结果将定为不合格。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在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3年5月15日-1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请承诺书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 刘时雷

  联系方式:0891-6822085、13889008621

  办公邮箱:wmcandjdb@163.com

  报送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商务厅办公大楼(405室)


原文链接:http://swt.xizang.gov.cn/xwzx/gsgg/202305/t20230515_3554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调研网  sy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