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最新情况,为保障我厅继续依法高效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职责,实现工作不断档、企业无投诉,不断提升我厅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含对港澳活禽管理)”“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从全省商务领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予以取消。“进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含对港澳活禽管理)”调整为“商务部委托省级、副省级城市商务部门实施的限制出口货物的配额审批”,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小项,按照商务部关于配额申请无纸化的相关工作要求,由厅外贸运行处负责线上办理。“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作为一般行政职权管理事项,不再纳入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办理,由外经处负责管理。
二、调整申办流程。自2023年5月15日起,企业申请相关进出口商品配额时,可直接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提交申请,若有纸质材料须送至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按相关工作流程办理。企业申请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时,可向厅外经处提交申请,由厅外经处负责初审并转报商务部。厅窗口将继续做好面向企业群众咨询的解释宣传,明确告知办事流程、办理路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坚决杜绝出现互相推诿、工作断档、企业投诉等现象。
特此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