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市商务局初核,省商务厅现场勘验和复核,认为海南公诚汽车交易有限公司符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要求,拟同意该公司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企业,并按备案流程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通过后给予备案。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电话:6533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