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3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目标
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的监督检查,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发挥好成品油监管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成品油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规定,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受理企业申请,对新准入企业全部网上公示和公告。
(二)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的年度检查。按要求每年组织对全省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年度检查。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在油品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加强与环保、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强化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形成联合惩戒。
(三)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对省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年随机抽查数量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
(四)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进销管理工作。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要求,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等。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销渠道管理,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严禁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五)做好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及时调整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三、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经过全省上下,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山东成品油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成品油质量明显提升,无证无照非法的“自流黑”加油站点问题突出状况明显改善,被发现的黑站点已被坚决取缔。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全覆盖抽检,成品油生产、批发、仓储企业的抽检合格率均为100%,零售企业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9.6%,查处的黑加油站点油品合格率也达到98%,劣质油充斥市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一)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2019年9月30日,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商字〔2019〕131号),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并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6月,国家商务部废止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为指导各市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省商务厅研究出台了《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准入。
(二)指导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是改善和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提升政府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为指导各市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省商务厅每年初都研究下发《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认真组织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年度检查。要求借助年检,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严格核实成品油经营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强化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形成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年度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行为。
(三)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成为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法定监管方式。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省商务厅每年都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组织开展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按计划安排认真完成本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企业总数的5%。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双随机抽查,进一步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四)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进销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的通告》,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监管。2019年1月24日,山东省商务厅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进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19〕15号),规范企业成品油进销行为。一是认真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企业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禁止购买和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二是落实成品油进销渠道管理,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严禁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销售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明示油品种类、标号、替代能源混配比例。
(五)组织开展黑加油站点查处打击工作。2019年12月18日,省商务厅制定《关于印发〈落实“四减四增”有关工作任务严厉查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19〕158号),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查处分工,部署开展黑加油站点查处工作, 并在10个部门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联合惩戒。2020年1月16日,省商务厅联合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黑加油站查处打击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0〕8号),推动各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惩戒,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社会共治。2020年1月2日,省商务厅下发《关于落实“四减四增”工作任务做好黑加油站点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各级商务部门开展黑加油站点查处工作,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并定期报送查处情况。2019年,各市上报查处黑加油站点1163个,非法油品3876吨;2020年,累计查处各类黑站点1423多个,查处非法油品1043吨。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11部门印发《清除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省商务厅继续配合做好黑加油站点查处工作。2021年累计查处各类黑加油站点1037个,查处非法油品945吨。2022年累计查处各类黑加油站点360个,查处非法油品467吨。
(六)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做好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19年8月16日,副省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任爱荣同志主持召开调整后的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通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审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及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后,根据任爱荣副省长讲话精神,形成了《省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12月18日,根据省委编办要求,山东省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山东省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油监办字〔2019〕1号),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成员单位提出的成品油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商务厅已完成具体整改工作,对需长期坚持的日常工作,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下步对成品油流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公示期:2023年5月6日至5月12日(7天)
联系人:姜浩 电话:0531-51763481
山东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