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和国家卫健委、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经企业自愿申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组织专家评审、会议会商等程序,拟认定黔西南州亿昊源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批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现将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3日-19日)将书面意见反馈省商务厅。
附件:第三批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名单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喻强,联系电话:0851-88555565)
附件
第三批医疗机构无污染
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黔西南州亿昊源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顶效街道顶效镇绿荫村下明德组 |
处置种类 | 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 |
联 系 人 | 陈武 |
电 话 | 15685946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