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5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4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44.46美元/台的最低离岸限价,对出口价格低于最低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最低离岸限价与出口价格的差额作为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涉案产品为功率大于2500千卡/小时且不超过4300千卡/小时、无外部通风装置的液化气罐取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7321.81.00项下的产品。
初裁公告请查以下链接: https://www.boletinoficial.gob.ar/#!DetalleNorma/284055/202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