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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老字号企业在消费促进、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商务厅第一时间开展政策调研,起草了《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6日前反馈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顾狄松 0571-87058109
附件:《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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