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金盛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3-02-02 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要求,新疆金盛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完成公示,现准予通过资质认定。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t.xinjiang.gov.cn/swt/gztz/202301/2457a409a79d46abb0c96e1629552ac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