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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贵州省家政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作者:佚名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182号),促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进我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拟开展第三批贵州省家政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8日-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家政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社会〔2020〕864号)(见附件)执行,并出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已入选第一、二批的省家政示范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受理申报。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省级家政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2.评审认定。

  地方初审。申报企业经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初审后,报送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级评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有关专家等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认定,并提出评审意见。对审核通过的省级家政示范企业候选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后认定。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填报贵州省家政示范企业申报表,严格对各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筛选出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家政企业。

  请各市(州)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表、真实性承诺书和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我们。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家政示范企

  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6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方正卫 杜鸿 电话:0851-85283536 

  邮箱:gzsfc@126.com

            省商务厅:吴  翔  电话:0851-88592923

  邮箱:877833042@qq.com)

  贵州省家政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1).pdf

  


原文链接:http://sw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09_77062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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