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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涉华精密钢管作出双反豁免调查终裁

时间:2022-09-25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9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72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和科技部部长(Minister for Industry and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韩国的精密钢管(Precision Pipe and Tube Steel)作出的反倾销豁免调查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大陆和韩国的外径为16毫米和19毫米的镀铬钢管不征税反倾销税、对中国大陆的外径为16毫米和19毫米的镀铬钢管不征收反补贴税。该措施自2021年12月21日起生效。

  2020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3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Orrcon Manufacturing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精密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大陆和越南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2021年8月1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00号公告称,终止对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同时终止包括越南企业Chinh Dai Industrial Co., Ltd.、Vina One Steel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在内的越南所有企业的反补贴调查。2021年9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09和2021/110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代理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韩国的精密钢管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自2021年6月2日起对中国大陆和韩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同时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Dalian Steelforce Hi-Tech Co., Ltd和烟台澳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Yantai Aoxin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除外)。2022年2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1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Emro Product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韩国的精密钢管发起反倾销豁免调查、对中国大陆精密钢管发起反补贴豁免调查。豁免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ex0091_-_005_-_notice_-_adn_2022-072_-_findings_of_an_exemption_inquiry.pdf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mzdyzc/zwdt_551/202209/t20220921_59967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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