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4号)精神,大力发展夜间消费经济,加快培育一批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和美食街区,切实引领消费方向,激发消费潜力,释放市场活力,省商务厅拟开展2022年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发展夜间消费经济为主题,围绕“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依托各地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消费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景区、商圈、街区等,指导改造提升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夜间消费载体,择优评选第二批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和美食街区,着力在全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夜间消费新格局、新品牌,切实打造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主体
2022年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申报主体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申报对象
1.“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申报对象是四至范围明确,夜间消费人气聚集、消费业态多元、消费项目集中、消费品牌汇聚,有满足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体验等夜间消费需求的特定消费区域,包括4A级以上景区、商圈、街区等。
2.“省级夜间美食街区”申报对象是四至范围明确,汇聚黔菜特色餐饮主体,具备一定餐饮文化、餐饮市场和餐饮品牌集群效应,夜间消费人气聚集,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功能齐全的特色餐饮街区。
申报对象需已正常营业,暂未运营或处于试运营阶段的不得申报;2021年已命名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条件
“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申报对象需满足规划科学、空间开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场景智能、服务智慧、底蕴深厚、活动丰富、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商业繁荣、效益显著等条件(详见附件1评价标准)。
(四)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申报条件,结合实际向市(州)商务局申报。各市(州)商务局至少择优推荐2个报送,条件成熟的可多推荐。
(五)申报时间
8月10日前,各市(州)商务局将推荐对象参评资料报送至省商务厅。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六)申报材料
1.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申报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申报夜间聚集区、美食街区基本情况报告(含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下步规划打算)。其中,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主要根据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撰写;下步规划打算主要包括下步街区环境优化、商业布局丰富、交通网络调整、运营管理规范等主要工作内容;
3.申报夜间聚集区、美食街区标志性景观、主要街区和夜间消费实景等照片10张以上;
4.申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评选流程
(一)县区申报。市(州)商务局积极组织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择优申报2022年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
(二)市州初评。市(州)商务局会同地方发改、文旅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形成推荐报告、推荐名单报送省商务厅。
(三)省级复评。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对市(州)推荐意见、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辐射带动需要,确定复评名单。
(四)公示命名。复评名单将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命名2022年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标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初评、材料报送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促进夜间消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与市(州)商务局对接,着力加强夜间消费载体培育建设,积极参与申报工作。
(二)注重宣传,示范带动。各市(州)商务局要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对2021年第一批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提炼、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增强示范辐射效应。要组织申报县(市、区)加强地区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切实营造大抓夜间消费的浓厚氛围。
(三)按照要求,报送材料。各市(州)商务局要于8月10日下班前,将正式行文的推荐报告、推荐名单、申报材料形成汇编材料,纸质档一式3份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电子档通过电子政务网事务报送运行处漆野灵紫,或邮箱报送976885559@qq.com。
附件:1.2022贵州省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评价标准(试行)
2.2022年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美食街区申报自评表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漆野灵紫 联系电话:8855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