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和国家卫健委、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切实做好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确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组织专家评审、会议会商等程序,拟认定贵州天之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第二批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现将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6日-12日)将书面意见反馈省商务厅。
附件:第二批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名单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喻强,联系电话:0851-88555565)
附件
第二批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等
可回收物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贵州天之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燕楼产业园 |
处置种类 | 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 |
联 系 人 | 吕磊 |
电 话 | 13984858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