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商规〔2020〕3号
各市(地)商务局: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是培育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竞争新优势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各类外贸集聚区。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基地”。按照指导意见,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将开展省级外贸转型升级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数量和申报范围
(一)认定数量。在全省认定10家左右产业优势明显、外贸转型升级带动效应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产业集聚区为省级
基地。
(二)区域范围。申报主体的区域范围确定为县、市(县级)、区(市辖区)、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产业集聚区。
(三)产品范围。申报的产品范围原则上为机电产品、农产品、轻工工艺产品、纺织服装、医药、新型材料、专业化工、五金建材等八大行业的70类重点产品(见附件1),可不限于上述产品。
二、总体要求
各市(地)商务局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在全省的领先优势,综合确定本地区申报的具体产品类别,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已评定的国家外贸转型基地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产业链和配套体系比较完善,产业区域特色鲜明,相关行业生产规模在全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产业集聚优势明显。
(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明显,并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拥有相当数量的生产企业,企业专利和境内外注册商标数量较多。
(三)区内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无重大产品质量案件、环保和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四)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制定相应培育规划。在人才培训、市场信息、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宣传推广、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出台务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基地转型升级。
(五)产业发展环境优越,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基地所在市(地)商务局上报省商务厅的请示(正本)。
(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信息表》(附件2)。
(三)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包括近三年来产销、整体利税、利润率、企业盈亏比例等情况。要说明当地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具有的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有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案件、环保和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严重违法经营情况。
(四)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划、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在人才培训、市场信息、准入标准、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宣传推广、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出台的政策及其成效。应提供有关文件复印件。
(五)特色产业发展环境情况,包括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提供的公共服务。
(六)主要企业名单及其整体经营状况(包括近三年来产销、利税、主要产品的国内外市场情况),开展技术创新、境外营销维修服务、品牌建设、国际认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等情况。
(七)其他补充材料.
申报主体应按要求(附件3)编写上述材料。
五、考核认定程序
依照“市(地)上报、专家审核、省商务厅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市(地)商务局负责受理本地区基地的申报工作,并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初核,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本地通过初核的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含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
(二)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地)商务局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进行实地复核。省商务厅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审核工作完成后,专家组向省商务厅提交评审报告。
(三)对2019年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给予认定数量上的倾斜。
(四)省商务厅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相关条件择优认定,在审核报告基础上确定拟认定的基地名单,并将拟认定的基地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省商务认定为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联 系 人:对外贸易处 何林 宿雪萍
电 话:0451-82603700 82628937
传 真:0451-82623585
电子邮箱:hljwmc@163.com
报送地址:哈尔滨市和平路173号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邮政编码:150040
附件:1.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产品范围明细表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