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商规〔2021〕1号
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出口配额商品管理制度,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20〕679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结合商务部下达我省的配额数量及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我厅制定了《2021年锯材出口配额申请条件、分配原则和申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锯材出口配额申请条件、分配原则和申领程序.doc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