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经济发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促进全省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商务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省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工作方案》。中心组成员在加强自学、深读深思原文原著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和发言提纲,在集中交流互动中相互启迪、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力求学精悟透,以实际行动发挥“头雁效用”,带动厅直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省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计开展集体学习6次,其中集中研讨4次,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
(二)依法全面履行商务行政职能。
1.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动方案》,对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全省事”APP上涉及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覆盖网上“走流程”。组织全省商务系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监管事项、权责清单,填报维护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注销便利化等商事制度改革。组织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目录17项、实施清单9项,指导、审核示范点实施清单11项,为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奠定基础。
2.向自贸试验区赋权,推进制度创新。我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号令,第一批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省级权力事项。截至目前,我厅负责的拍卖企业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事项均已完成全部赋权工作。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精神,将涉及商务领域的11项许可准入类事项分解到职能处室落实,明确省级及以下商务部门事项5项。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案例排查工作,经梳理,我单位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案例。二是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严格审查拟以省政府和我厅名义制定的与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经梳理,全年新增措施文件24个,其中内容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4个,使用例外规定数量0个。涉及产业发展领域类文件10个,招商引资领域1个,资质标准领域9个,均未发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内容。
(三)完善商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立法质效,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2021年我厅在行立法项目2项。成立自贸试验区条例立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哈尔滨、黑河、绥芬河三个自贸片区以及陕西、山东等自贸实验区的立法专题调研,形成省内、省外调研报告,起草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初稿),在充分征求27个中省直部门及3个自贸片区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专家论证,目前,稳步推进立法计划有序进行,为提请审议工作做好充分准备。《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立法项目已完成了两轮征求中省直部门对草案的意见,梳理反馈意见45条,形成《条例》修改稿。
2.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但部分内容已不合实际、阻碍营商环境优化、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相关文件予以动态完善;对工作任务已完成,时效已过、文件主要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已出台新文件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件予以废止。截至2021年12月,省级规章保留1件、地方性法规保留1件;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29件、废止4件;由省商务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保留8件、修改7件、废止7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了我厅重大决策事项范畴,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程序,截至目前,严格按照程序审查重大商务行政决策文件共8份,并已完成备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了省商务厅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黑龙江省商务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合规发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指导工作,并根据相关行权处室业务需求购买了2台执法记录仪,为落实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2.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与商务部条法司、建设司,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确定商务领域各行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分工,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初稿)。修订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处罚裁量参照实施标准(草案),拟作为样板,为各处室提供修改参考。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召开了“省商务厅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邀请厅法律顾问,对厅机关新增行政执法培训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近20人进行了岗前培训。同时,将厅机关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全省法治教育系统后,组织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考试。2021年,我厅11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六)强化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1.推进贯彻落实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省“八五”普法规划,制发《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认真贯彻实施《2021年黑龙江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制定并印发了《省商务厅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省商务厅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明确了外贸、外资、对外投资、内贸流通等12部个性普法任务。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商务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处室任务分工;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结合5.28民法典颁布实施日,精心制作图片、PPT,通过厅门户网站、厅机关一楼大屏幕等载体,重点对《民法典》进行集中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法治专题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朱金良处长,开展了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实务”为题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厅机关干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
3.积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发《2021年省商务厅厅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宣讲计划》,将《我省应对RCEP协议实施的相关意见》、《电子商务法》等作为重点内容。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力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部署,扎实做好改革宣传、衔接工作,确保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2021年度以来,我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行政应诉案件0件。今年,我厅被复议案件纠错率为66.67%,共涉及3起,一起经商务部条法司受理,作出维持本机关行政行为的确认;另两起已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和监管。一是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了《省商务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采取各相关处室自查和厅评查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厅18份案卷进行了严格评查,及时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形成工作报告报送省司法厅。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黑龙江司法厅关于开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我厅法定职责,认真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制定并对外发布了《省商务厅包容免罚清单》,针对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8项内容实施包容免罚。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将我厅所有行权事项全部录入,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我厅对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性培训,在工作中严格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对所有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进行文书规范化审查。截止目前2021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项,厅门户网站回复咨询投诉类信息194次。
3.积极推动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修改完善《省商务厅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约束制度试行办法》《黑龙江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和基本指标意见》等文件,探索建立健全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共建诚信龙江我承诺”、“码上诚信”推广应用工作等活动,发布《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商务厅政务诚信承诺书》,进一步弘扬了商务领域诚实守信为民服务的优良工作作风。
(九)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厅门户网站内容,今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及2个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755条,大屏幕发布信息203条;对7个咨询回复类平台共回复信息204条。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执法证申领工作,组织召开商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讲座,指导参加全省法治教育系统“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考试,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帮助执法人员申领电子执法证件,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手车市场、拍卖、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等等重点监管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厅党组书记、厅长康翰卿任组长的省商务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商务法治建设工作。厅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处室积极行动,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全面推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
2.充分发挥党内法规执行主体责任。一年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计召开6次集体学习研讨会,并已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议事规则》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年底,组织召开了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度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回顾了全年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梳理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年工作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深入基层及企业开展商务普法不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厅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总要求,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把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重点做好政策文件的审查规范,推动商务领域立法,深入开展商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贯彻落实,学习研究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扎实开展WTO和贸易救济等工作,为我省商务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