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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