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激发社会消费潜力,以拉动消费带动抗疫复工复产,持续推动广西名优特色产品和优势资源禀赋触网销售,在广西本土电商——桂品会平台开展2022年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2年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7月,以正式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活动内容及目标
通过在电商平台向全区消费者发放“桂品惠”消费券,带动我区地方特色商品及吃、住、行、游、娱等生活服务类产品的线上销售。通过政府消费券撬动金融机构、平台商户联合发券,拉动消费增长,力争推动新增1000家以上市场主体开拓网络销售渠道。
四、活动范围
(一)消费者
GPS定位为广西的桂品会注册用户。
(二)商家
桂品会平台入驻商家。
五、消费券设置
(一)消费券类别
1.“桂品惠”消费券。为政府消费券,在桂品会商城全品类通用,“桂品惠”消费券满减金额为100—20元、60—10元、30—5元三种。
2.金融机构支付满减券。金融机构发放支付满减券参与活动,消费者在支付界面选择相关金融机构的银行卡支付,可享受支付满减优惠,满减金额为90—15元、60—10元、30—5元三种。
3.商家优惠券。桂品会平台组织号召商家自行发放店铺专属优惠券,消费券面额由商家自主决定。
(二)发放计划及有效期(暂定)
1.“桂品惠”消费券发放时间为每周五12:00,共分4期发放,首期发放8万张;后3期每期4万张。每期未核销财政资金自动滚存下一期发放,在活动过程中及时监控资金使用进度,后期发放数量根据剩余财政资金适当调整。每期消费券有效期3天,使用截止时间为消费券领取后周日24:00前。
2.金融机构支付满减券。发放时间为活动开展第一周的周五12:00一次性发放,用完即止。
3.商家优惠券。商家优惠券发放时间由桂品会平台组织协调,商家自行决定,贯穿整个活动期间。
“桂品惠”消费券和商家优惠券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补发,不可转赠送或兑换现金。
六、使用规则
活动期间,为方便广大消费合理安排消费计划,消费券专项资金采取前多后少、滚动发放、灵活调剂原则制定发券计划并发放,同时紧贴市场需求,结合消费券领用与核销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后续资金和各券种配置,灵活调整发放安排。活动规则根据情况酌情调整,以活动页面公布的为准。
(一)领取规则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用户打开桂品会微信小程序,注册、登录后,在小程序首页点击活动宣传链接进入领券中心领取,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小程序—“个人中心”—“消费券管理”查询。
1.“桂品惠”消费券。“桂品惠”消费券每种面额的消费券同一用户每期在平台最多可领取一张,符合同一注册手机号或者同一桂品会平台账号的,均视为同一用户。在活动期内用户登录平台自行领取和消费核销,先到先得。
2.金融机构支付满减券。用户在下单支付前,使用金融机构银行卡支付,且满足满减金额要求后,可叠加享受满减优惠,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3.商家优惠券。领取渠道一是可在桂品会小程序首页点击活动宣传链接进入领券中心,领券中心的商家优惠券按优惠力度大小排序展示。用户选择意向产品的商家优惠券,点击“立即领取”,进入账户卡包内。领取渠道二是在桂品会小程序商品界面显示商家优惠券领券提示与链接,用户可在浏览商品时便捷领取。
(二)核销规则
1.“桂品惠”消费券领取即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桂品惠”消费券。
2.达到每个类型的消费券条件时,三种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核销顺序依次为商家店铺优惠券——“桂品惠”消费券——金融机构支付满减优惠。优先级靠前的消费券核减后支付金额达到优先级靠后的消费券满减门槛,方可继续享受靠后的消费券的优惠,否则不可叠加享受优惠。
3.消费券不可用于储值、购买购物卡,不可售卖,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消费券由平台再次分配发放。
七、区内网络商城聚合推介
(一)大型商家网络商城。整合区内各大型商家,特别是限额以上企业自有网络商城,在桂品会小程序进行专题聚合推介,组织号召引导各商家将自有网络商城与桂品会平台互联互推,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区内电商影响力。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商城。整合全区示范县运营中心的自有网络商城,在桂品会小程序开设专题聚合推介页面,把当地商城进行重点展示推介。
八、实施步骤
(一)筹备预热阶段(6月)
1.平台根据活动需求开发消费券申领、查看、核销以及商家收款记录等相关功能,优化活动界面,打造活动专属宣传专区和领券中心,集中展示“桂品惠”消费券及商家优惠券。开展招商工作,协助商家办理入驻、结算账户开具、产品上架、签署承诺书等,做好参与活动准备。
2.加强活动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智桂通APP、公众号、朋友圈、抖音等渠道形成立体宣传;二是与参与活动金融机构的渠道互通,通过其平台增加活动曝光量;三是发挥供应链生态优势,推动合作地市馆、商超便利店等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宣传范围,扩大用户规模,提升消费体量;四是自治区商务厅、国资委及有关部门通过各类宣传渠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全媒体形式,加大活动宣传报道,营造促消费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期间(预计6—7月)
平台分批持续发放消费券,用户可领券、用券消费,同时平台将持续开展宣传,不定期开展专题营销、专场营销,引导更多商家和群众参与活动。
(三)总结阶段
总结活动成效,组织对活动资金使用审核结算,剩余资金退回财政处理。
九、各市工作任务
(一)广泛组织和发动各地名特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桂酒、桂果、桂茶等)生产和销售主体、本地生活服务类(餐饮、商超百货、加油站、家政服务等)企业参加活动,提供各县(市、区)特色产品生产、销售商家目录及联系方式等市场化对接、入驻桂品会平台,建立线上销售渠道。
(二)广泛通过本地媒体以及行业协会等传播渠道,对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进行宣传,转发活动的宣传海报、链接等,提升整体活动宣传力度。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自治区商务厅将跟踪、推进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市商务局确定一名此项工作联系人,对接后续工作开展。附件1于5月27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denghaoyue@gig.cn。
自治区商务厅联系人:王立程,电话:0771-2211622。
桂品会平台联系人:
刘星宇,电话:18269018056(面向南宁、桂林、柳州、玉林企业提供入驻咨询)
罗煜忠,电话:13687814462(面向百色、北海、贵港、来宾、钦州企业提供入驻咨询)
谭正远,电话:17377114484(面向河池、贺州、梧州、崇左、防城港企业提供入驻咨询)
附件:1.供应商入驻报名表
2.示范县聚合页面信息收集表及配置说明
3.供应商入驻流程
4.供应商材料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