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
为全面了解我区展览业发展现状,促进展览业健康发展,积极发挥展会对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现决定对全区展会举办情况、展馆设施情况、展会组织单位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举办展会活动情况。2021年以来举办的各项展会活动,包括党政机关举办展会和商业性展会;
(二)展览场馆建设情况。已建成投入使用和正在规划建设的展馆、场地,包括展馆名称、展览面积、办展数量及展馆出租率等;
(三)展览组织单位情况。在本市注册或在当地举办展览项目的展览组织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展览单位名称、所在城市、成立时间、员工人数、经济收入、重点展览项目等。
(四)政策措施出台情况。近年来,尤其新冠疫情以来各地出台促进展览业发展政策措施。
(五)提供调查报告材料。促进展览业发展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
二、调查方式
各市深入当地展览企业、展馆实地查看,全面摸清展馆设施、举办展会活动、展览组织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等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填入统计表(附件1、2、3)。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负责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调查材料及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邮箱:gxswtltc@126.com。
联系人:黄刘若琳,电话:0771-2211880。
附件:1.举办展会活动情况统计表
2.展览场馆建设情况统计表
3.展览组织单位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5月11日